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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青春燃烧吧!绩溪县2017年征兵工作启动啦!

作者: 文章来源:绩溪发布 点击数: 9690 更新时间:2017/7/15 14:27:15

    

 让青春燃烧吧!绩溪县2017年征兵工作启动啦!

 


         穿上军装扛着枪,走,俊小伙俏姑娘,为国效力,当兵去!体验与众不同的青春年华!

    征集时间

    8月1日:开始征集,9月5日: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

    征集对象

    ●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也应当征集。

    ●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其在校生。●优先征集在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青年入伍。

    ●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批准入伍。

    ●少数民族居住集中地区应当多征集懂双语言、文化程度较高、有专业特长,特别是部队建设需要的优秀少数民族青年入伍。

    ●革命老区应当多征集老红军、老复员军人后代入伍。

    征集年龄

    男青年

    ●2017年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以放宽至24周岁,●初中文化程度男青年不超过20周岁。

    女青年

    ●2017年年满18至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毕业生入伍

    报名方式

    ●通过互联网直接登录“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 ,国防部征兵工作的唯一官方网站)进行报名,●也可到应征地(县、市、区)征兵办、基层(含乡、镇、街道、普通高校、企业)武装部兵役登记站进行现场登记报名。

    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原总参谋部、原总政治部颁发的《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原总参谋部、原总后勤部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征集办法适龄青年: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和户籍地不在同一省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

    ●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应征公民经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批准入伍的时间:

    2017年9月1日,新兵的兵龄一律从9月1日起算。

    征兵工作咨询电话
    绩溪县征兵办公室:3758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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